装修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事情,但是装修事件也成为了让全民都头疼的问题,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6大家装行业的霸王条款,包括延期支付违约金、外购材料不保证装修质量、开发票另交6%税款等。其中最让部分消费者难以接受的便是索要发票还需缴纳6%的税款。

九成以上装修公司不开发票

消费者购买物品索要发票现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单单在装修行业“此路不通”呢?

某装修公司的负责人赵先生解释说,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行规,“买地板,吃饭等,这些商品卖给消费者的时候,商家已经将税钱计算在商品价格里面了。但装修行业,因为竞争激烈,为了抢客户,大部分装修公司给装修者的报价是不含税的报价。”

赵先生说,所以,一般遇到装修者索要发票的,装修公司就会把税点让装修者来承担,不然自己就得赔钱了,“比如6万元的装修工程款,我们公司的税点是6%,就要交3600元的税款。我们一般建议消费者不要发票,省下这笔钱。大部分消费者也同意了。”

索要发票属于正当维权

针对家装行业开发票另交6%税款的现象,12366税务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消费者明确索要但商家拒不开具发票或者要求顾客缴纳税钱,商家就有隐瞒真实收入、少缴税款的主观倾向。对此,市民可根据自己手中保留的证据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其中最大焦点当属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房价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新“国五条”出台后,装修发票或将直接影响缴纳个税金额。据了解,按二手房差额20%计征个税的原规定,地板装修等费用、房贷利息等是可以减除的合理费用,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国税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市民购买地板等建材商品应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如果地板商家拒不开具发票或者要求顾客缴纳税款,就有隐瞒真实收入、少缴税款的主观倾向,地板消费者可根据自己手中保留的证据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

以上就是小编小编为您带来的最新消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资讯,欢迎您访问小编,我们将会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地板商家以特价产品为由拒开发票 消费者权益需保障


早前,市民范先生在某家居建材卖场购买了一批地板后,地板商家声称该款地板产品是以特价产品出售因此不能开具发票,若一定要开发票,就不能够享受折扣。记者向该区国税局了解到,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目前,该局已经介入调查。

建材商场买特价产品竟不予以开发票

15日,市民范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购买的地板价值4300元,付款后他向商场索要发票,谁知却被告知不能开发票。“商场只提供了一份订/销货单,上面连个章都没有,不仅不给开发票,连正规的收据都不给。”范先生说。

当天,记者跟随范先生来到了该建材卖场。当记者询问销售人员为何购买商品不给开发票时,该销售人员竟称:“打折商品不能开发票,有什么问题找商场领导。”随后,记者找到该商场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商场方面最终也没有给予明确答复。

消费者索要发票为合法权益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地国税局,该局征收管理科表示,经营者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只要消费满10元,经营者就应该提供发票。不管是消费者按正价购买,还是消费打折处理的商品,只要有消费行为,经营者就应该依法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这件事情,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果经营者拒开发票的情况属实,那就是违反相关规定。”如果情况属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予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至于是否涉嫌偷税漏税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地板企业,消费者可懂你心?


那么,企业该如何在消费者的心中取得信任并成为独一无二无可取代的地位呢?

一、准确的品牌定位

正所谓在任何产品的选择上没有好的坏的,只有适合自己的。品牌是产品在除了价格以外,消费者衡量产品的一种价值。所以,地板企业的品牌定位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营状态。所以,企业在品牌的建立和塑造上应区别于别的企业,让消费者能一目了然地了解自己的特色。

二、专业的消费解读

其实,从终端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他在进行整体家居装修的时候,是非常迷茫的。这个时候如果地板企业能有一个专业的“装修课堂”去辅导消费者在各种家居材料的选择,特别是在地板的选择上,企业应该为客户耐心地去解读每一款产品,再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去帮他们选择合适的产品。那么这时候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就会大大地增加。当然,“装修课堂”需站在客户的角度出发,而非一些广告的植入。不然就会适得其反,引起消费者的反感。

三、服务的持久性

在消费者选择一款产品的时候,除了产品本身更看重的是服务的质量。这就是“海底捞”在餐饮行业的成功之道。作为地板企业来说,笔者认为定期地对客户进行回访是特别有利于客户的维护,甚至还会带动二次消费以及潜在客户的开发。在竞争压力比较大的市场状态下,“走心”路线也是带动企业发展的必经途径。

总而言之,站在消费者的角度,需要选择一家值得信赖的企业,而站在企业的角度上来说,也需要一些懂得自己品牌和产品的客户。

木地板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如何巧妙维权?


一、售后“强制消费”严重

部分商家通过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傍名牌等营销方式欺骗消费者,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的选择。

商家通常十分熟悉木地板产品的情况,而消费者往往缺少购买经验或对产品不了解,如果商家恶意提供虚假信息使消费者作出错误选择的,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即俗称的“退一赔三”。此外,有的商家忽视对消费者的售后保障,导致产品在安装、更换及维修过程中争议不断。还有的商家在提供售后服务时以各种方式要求消费者额外支付费用,“强制消费”现象较为严重。

二、网购木地板易惹纠纷

不少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家装建材,部分网络商家通过夸大宣传、美化图片、冲信誉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此外,网购还会涉及物流运输环节,一些商品在物流环节出现丢失、损坏问题时也会引发消费纠纷。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新增了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允许消费者在收货后7日内无理由退货,定作产品、鲜活易腐产品等除外,消费者在网购家装建材产品时可行使这一权利。

三、隐性消费项目问题

消费者在购买家装建材木地板产品时,应与商家提前确认好消费的具体项目、内容、金额,避免一些“隐性消费”或“强制消费”项目的存在。

购买时,认真阅读商家提供的合同并予以明确,防止在履约过程中出现材质不符、货不对样、以次充好等问题时“空口无凭”。对于不合理的条款应要求商家给出解释并予以修改。

注意保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报价清单、制作单、送货单等重要单据,在发现质量问题而商家不予认可解决的情形下,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将证据予以固定,必要时也可以通过申请证据保全或委托中介机构检测、鉴定的方式保存证据。如果在此过程中产生其他损失,还应注意保存相应的单据凭证。如果是网络购物,确认网络销售商的资质、公司注册地、详细通讯地址等,必要时可联系当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查询。

地板保养不当 消费者如何维权?


前不久邱女士家里的装修终于告一段落了,安装师傅在铺设地板后特意提醒邱女士,入住新房前可享受一次地板免费保养。邱女士给记者出示了一张“安装回执单”,单子的右下角盖有一个红章,内容为保养及安装的联系电话。邱女士根据单子联系了保养师傅,结果却在保养后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邱女士回忆,当时保养的师傅把精油直接喷在地面上,结果当天就发现地板的颜色出现了不均匀的情况。过了几天,她又发现,地板上有很多花斑,这些花斑截断了原来木材的纹理。在客厅等地方的地板上,还出现了水波纹,而且地板在灯光下,有强烈的反光,非常刺眼。“4万元差不多是工薪阶层一两年的年薪了,我花那么多钱,就是为了装修出好的效果,现在搞成这样,我真的无法接受。”

邱女士认为,地板是某商场买的,既然出现了问题,商场就应该负责,但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商场表示,邱女士家的地板确实是从该商场买的,地板出货的时候没有质量问题,如果是后期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应该找厂方。“地板的销售员、保养师傅、安装师傅都是厂方派来的人,商场没有这方面的服务。”商场回复,那个盖在安装回执单上的电话,也是厂方的行为,商场方面没有提供过任何这方面的电话以及服务。

律师认为,消费者能不能向厂家提出赔偿,首先要看这批地板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地板出现色斑、雾化、反光是不是因为质量或者是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其次还要看三包条款对此的规定。如果检测或鉴定的结果确实是因为质量或者是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消费者理应向商家索赔。

首先,关于地板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和厂家双方存在争议,消费者可以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地板做出鉴定,从而明确地板出现花斑、雾化、反光现象是厂家所谓的正常现象还是质量问题。其次,如果是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据此,消费者可以向保养师傅所在单位要求赔偿。

木地板消费纠纷频出,消费者如何巧妙维权


一、售后“强制消费”严重

部分商家通过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傍名牌等营销方式欺骗消费者,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的选择。

商家通常十分熟悉木地板产品的情况,而消费者往往缺少购买经验或对产品不了解,如果商家恶意提供虚假信息使消费者作出错误选择的,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即俗称的“退一赔三”。此外,有的商家忽视对消费者的售后保障,导致产品在安装、更换及维修过程中争议不断。还有的商家在提供售后服务时以各种方式要求消费者额外支付费用,“强制消费”现象较为严重。

二、网购木地板易惹纠纷

不少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家装建材,部分网络商家通过夸大宣传、美化图片、冲信誉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此外,网购还会涉及物流运输环节,一些商品在物流环节出现丢失、损坏问题时也会引发消费纠纷。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新增了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允许消费者在收货后7日内无理由退货,定作产品、鲜活易腐产品等除外,消费者在网购家装建材产品时可行使这一权利。

三、隐性消费项目问题

消费者在购买家装建材木地板产品时,应与商家提前确认好消费的具体项目、内容、金额,避免一些“隐性消费”或“强制消费”项目的存在。

购买时,认真阅读商家提供的合同并予以明确,防止在履约过程中出现材质不符、货不对样、以次充好等问题时“空口无凭”。对于不合理的条款应要求商家给出解释并予以修改。

注意保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报价清单、制作单、送货单等重要单据,在发现质量问题而商家不予认可解决的情形下,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将证据予以固定,必要时也可以通过申请证据保全或委托中介机构检测、鉴定的方式保存证据。如果在此过程中产生其他损失,还应注意保存相应的单据凭证。如果是网络购物,确认网络销售商的资质、公司注册地、详细通讯地址等,必要时可联系当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查询。

买木地板遭遇“潜规则” 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一、夸大地板功能

有的商家称自家的地板具备抗菌、地热免胶、防水、抗静电等功能,令消费者如“雾里看花”,只能在被商家夸的天花乱坠的情况下,糊里糊涂的购买了地板。还有由于一般消费者对地板知识并不是很了解,以为卖地板的都是地板的专家,实则不然,“售货员不一定是地板行家”。

二、夸大环保

有的商家打出了“无甲醛地板”的旗号,其实零甲醛地板是不存在的,因为地板在生产过程中,为保证地板结合强度和耐磨度,大都会使用或多或少含甲醛的胶粘剂或油漆,关键是要确保地板及其配套辅料都样样环保,以避免甲醛的累积含量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木地板游离甲醛的国家标准是低于1.5毫克/升。

三、假冒地板是原装进口来的

有些商家打着“100%原装进口”的幌子对外宣传,实际上他们口中所谓的“原装进口地板”只是进口很少一部分,或者根本没有,大部分均采用国内材料及技术来生产的。欧派地板的实木地板一般像圆盘豆之类的只能从国外进口啊,因为这些木材造假的话根本没必要,我们追求的是质量。

四、“实际送的货与样品不是一回事”

很多消费者投诉,表示在店铺看的样品非常好看,质感、做工都很考究,等下了订单之后,发现送到家的地板跟样品根本不是一回事,油漆颜色,甚至地板花色都有很大差别。有些木地板厂家地板在同一个包装内板材有好有坏,质量参差不齐,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这里就要小心地板销售商布下的质量陷阱,可能把处理的尾货混杂在其中,一定要做好铺装前的地板验收工作。

五、“对地板的耐磨系数造假”

耐磨系数决定了地板的使用寿命,但有些商家为了拉拢更多的消费者,对耐磨系数进行造假。宣称其地板耐磨转数达20000转。实际上耐磨转数按照国标规定,家用地板≥6000转,商用地板≥9000转,即为合格。同时转数越高越易发脆,硬度越大韧性越小。

消费者购买到劣质木地板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我们如果发现与商家描述的不符,我们是可以追究的,不过有的时候考虑到实木地板本身的特性,我们队色差之类的应该有多谅解。

地板维权工作站建立 消费者投诉有门


近年来,我国家居行业抄袭之风日益严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越来越频繁,严重阻碍了家居行业向更高层次的良性发展。

11月8日,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与北京家居行业协会宣布,双方共建北京家居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北京家居行业协会12330工作站”),希望能为多层实木板行业企业提供综合、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

北京家居行业协会12330工作站建立

据了解,该站建成后,将根据企业需求,在行业内开展各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接收行业内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举报投诉;发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索和专项服务需求;试点开展行业知识产权调解;解答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咨询;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宣传;定期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数据、事项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等。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建荣表示,家居行业属于文化创意产业,但目前行业仿冒风气很重,很多企业也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建站后,家居企业多了一个维权通道,有问题既可进行法律咨询,也可接转行政途径方面的投诉;而通过培训、沙龙、座谈等方式,提升家居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最重要的是倡导行业组织建立自律机制,在行业内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氛围,通过行业调解,内部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纠纷。”

地板行业侵权事件亟待解决

早年前年国产地板“锁扣”侵权事件还历历在目,11年广东也出现“积木地板”专利侵权事件,加上几年来各大品牌的知识产权争夺案,多层实木地板业的侵权事件一直频频发生。

面对肆意的抄袭,被抄袭的企业在愤怒之余,也不乏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但最**外和解、不了了之的居多。山寨地板丛生的原因除了缺乏创意外,也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因为抄袭的地板产品也可以申请专利认证。

地板等家居行业的侵权行为一般集中表现为外观设计方面,而外观设计申请专利的时间周期也较长,走完一整个申请流程一般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而地板等家居行业是一个更新频率高的行业,等到企业拿到外观设计专利时,产品都可能已经换代了。再来就是外观设计是否侵权很难界定: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只有产品外观具有80%以上的相似,才可确认为抄袭,这就意味着抄袭者只要对原来的外观设计进行部分修改,就可以避开法律定义上的抄袭。最后则是维权成本高昂,不仅要支付维权的费用,而且即使胜诉也有可能无法得到高额的赔偿。在维权之路上,多层实木地板企业行走得十分艰难。

12330快速维权通道的正式成立,意味着家装过程中地板消费者投诉终于有门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样的维权通道都会普及开来,时刻监督地板行业健康发展,时刻保障地板消费者的权益。只有从根本上重视消费者的权益,才能真正意义上的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木地板出现质量问题 消费者需依法维权


木地板的售后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一块领域,某地区刚刚出炉的4月份消费投诉分析显示,权威机构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1343件,日平均受理量45件,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百货类、家用机械类、居民服务类、建材类是举报量居前五位的。其中两起典型案例都与木地板有关。

板材出现问题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

4月份张先生反映,他在该市某大型批发市场购买了一款板材,使用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胶面开裂,颜色改变等现象,遂向12315中心申诉,希望可以退货,并要求商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工费损失。

官陡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最终,经营者不仅全额退还货款5000元,还付给了消费者工费损失等费用3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木地板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需依法维权

陈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当月在我市某大型家居商场购买的木地板,因为有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需要退货。商家虽同意退货,但要求消费者承担来回运费,否则不予退换货。

官陡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后认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不是消费者过错,对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品进行免费退换货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具体到本案中,虽然退货过程实际增加了成本,但商家这种向消费者转嫁运输成本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最终,经营者主动承担了相应费用。

文章推荐